转发关于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诚信教育月”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
现将《关于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诚信教育月”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穗创建办〔2012〕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内容和要求在全体团员青年大学生中开展诚信教育,各团支部可结合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团员开展课堂演讲、讨论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重视对团员青年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增强团员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生力军的作用。
3月9日(周五)前,以二级学院团委为单位将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和活动照片(jpg格式,5张左右,在照片名称注明时间、地点和活动内容)的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402442618@qq.com)。
联系人:王玉平,联系电话:81340606
共青团广州医学院委员会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关于广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诚信教育月”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穗创建办[2012]2号)
抄送: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学校党委宣传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教务处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