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直属团总支:
根据团省委《关于推动广东共青团微博应用工作的通知》(团粤发〔2012〕3 号)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和省委常委会对共青团积极应用新媒体开展工作的指示精神,适应新媒体特别是微博发展所带来的新情况、新挑战,探索运用微博等新媒体正确引导青少年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增强我校共青团组织分类引导青年的能力,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推动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开通微博,打造广州医学院共青团微博集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各基层团委。开通官方微博并进行身份认证,指定一名专职团干部担任微博管理员,每天发布不少于1条信息。各基层团委应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密切关注学生个人及社团组织的微博内容,积极回应,正面引导,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各基层团委于3月30日前,完成微博开通工作并填写信息采集表上报校团委。
(二)各级团干部和优秀团员青年。鼓励各级团干部和优秀团员青年根据实际情况开通个人微博。根据国家规定,团干和团员青年个人微博应进行实名认证,各单位要做好登记备案,对于团的干部的实名微博,要纳入本单位日常管理范围。
各基层团委于3月30日前,登记好本单位个人开通微博情况并上报校团委。
二、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由基层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校团委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订微博建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挑选政治素质过硬、新闻意识敏感、文字表达能力强、有奉献精神的专职团干部担任微博管理员,负责官方微博内容的整理和定时发布。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微博推广专门团队,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担任微博顾问和青少年舆情观察员。
(二)统一标识,亮明身份。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平台开设官方微博,并进行身份认证。根据团中央要求,官方微博昵称统一采用“ⅩⅩ+共青团”方式(如“广州医学院共青团”等)命名,各级团组织也可在统一昵称格式后加附注体现个性特色(如“一院共青团?南山志愿服务”),微博简介需清晰注明单位全称,头像设计要体现共青团元素,微博标签要彰显自身特色。各级团组织还可根据实际需求,结合自身活动项目或服务对象群体开通微博(如“广州医学院青志协”、“ 广州医学院艺术团”等),内容与管理由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负责。
(三)加强互动,突出引导。要提倡“经营微博”的理念,通过创作发布、转发点评、微直播、微访谈等多种形式,传播时事新闻、团情动态、热点个案、公益慈善、志愿环保、休闲娱乐、便民服务等信息,与网民进行直接、平等的交流沟通。尽量使用网络语言与网民交流,切忌“官腔”、“套话”。充分发挥微博在舆论引导方面的重要作用,第一时间用青少年喜欢的方式传播主流声音,发布共青团工作部署和团情动态;对突发公共事件、涉团事件、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网上热点,要快速反应,理性发声,解疑释惑,引导舆论走向;对网上谣言、不实传言要及时澄清,挤压其传播空间。
(四)加强培训,防范风险。要邀请专家对各级团干部进行微博应用技能培训,提升团干部的新媒体技巧和媒介素养,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引导有力的微博工作队伍。明确微博信息发布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官方微博与个人微博的边界和功能定位,避免在官方微博上发表情绪化的个人观点、看法和未经证实或许可的信息;避免在团干部个人微博上发布不当言论。做好危机应对策略研究,建立快速处理与反馈机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因微博不当内容所引发的公关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信息交流,有效防范应对网络风险。
(五)强化管理,规范应用。要加强微博信息安全意识,强化微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官方微博帐号管理制度,一般情况下只允许1-2人管理帐号密码,出现管理人员流动、调任、辞职情况时,应及时修改密码。建立微博信息发布审批制度,一般信息由微博管理员负责发布及回复,主管领导监管;重大问题或重要回复,由微博管理员负责整理,经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发布。强化微博运营监管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定期检查监督下辖微博,对“休眠”、“门面”、“单向”和“不当”微博予以提醒与指导。
联 系 人:王玉平
共青团广州医学院委员会
二0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1. 共青团微博信息发布原则
2. 共青团微博信息采集表
共青团广州医学院委员会
2012年3月12日
附件1
共青团微博管理原则
一、微博管理“十六要”
1.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2.要明确微博定位;3.要配置微博管理员;4.要完善信息审核机制;5.要进行内容规划和信息分类;6.要发布简洁文字和主题图片;7.要尊重不同意见;8.要用平实语言进行真诚平等沟通交流;9.要把握发布时间及频率;10.要将网民观点意见整理备案;11.要主动介入回应舆论;12.要及时回复网民投诉;13.要在重大事件中快速发声、正面发声;14.要适当转发其它政务微博内容,合作推广;15.要动态公布事件处置最新进展;16.要向优秀政务微博学习。
二、微博管理“十七戒”
1.戒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道德言论;2.戒发布不符合党和政府政策言论;3.戒间断信息更新;4.戒内容公私不分;5.戒缺乏原创内容;6.戒说官话打官腔;7.戒单向宣传政绩;8.戒关闭评论功能,不听取民意;9.戒发布煽动性言论;10.戒关注不当人群;11.戒嘲讽残疾等弱势群体;12.戒不处理投诉质疑;13.戒转发反动、危害社会稳定言论;14.戒泄露国家重要机密; 15.戒轻率回复网民,妄下结论;16.戒单枪匹马,不与他人微博互动;17.戒无理谩骂、狡辩。
附件2
共青团微博信息采集表
提交单位:
单位
名称 |
微博
昵称 |
微博链接
(如:http://weibo.com/1910695630) |
开通日期
(例:2010年5月) |
微博管理员
(姓名) |
联系方式
(手机/QQ) |
粉丝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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