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广州医学院委员会文件
广医团[2012]36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团组织:
根据上级团委有关做好团费收缴工作的要求,现将我校2012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费缴交标准
2012年的团费收缴标准为:有工资收入团员每人每月应缴团费3元,无工资收入团员每人每月应缴团费0.5元。(2012年进校的新生和教职工团员只需缴纳9、10、11、12月的团费)各单位向校团委上缴团费数额为本单位应收团费总数的50%。
二、团费缴交方式
各单位缴交团费时,应将团费汇入(划账)到学校财务处账户,注意汇款(划账)时,付款人全称一栏务必要填写缴费团组织全称(共青团广州医学院XXX委员会)。缴费后,各单位将进账单复印件传真或交到校团委,并保存好收费单第一联,以方便届时登记和核查。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团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把其作为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加强团员管理,增强团员意识的一件大事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团费收缴管理工作。
请各单位参照团员人数统计表(附件1),根据团员变动情况,做好团费统计工作,在2012年12月28日(周五)前交齐团费,并将2012年度团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单位团委公章交到学校团委。
附件: 1. 2012年各基层团组织团员人数统计表
2. 2012年度团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表
共青团广州医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