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州医科大学第四届团员青年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之第四届“感动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组织、学生分会:
为结合新时期的新特点,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现面向全校学生征选年度先进人物,用新媒体对人物情况、事迹深入挖掘,进行大力宣传、表彰,集中展现我校优秀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学生的精神标杆,经学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广州医科大学“感动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办:共青团广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承办:广州医科大学学生会
二、时间:2014年11月
三、参选条件
1、候选人必须为我校在校学生(含:留学生、研究生、本科、大专等学生),且未获得过往届本项评选的表彰奖励;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校规,从未受过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就读至今无考试不及格、重修记录,曾获得过校级或以上表彰。
四、评选办法(超出本办法规定情况时,由学校团委负责解释)。
1、申报。11月7日前,各学院按照所分配的名额数,根据《细则》规定条件,推荐不相同的类型各1位候选人。
2、初评。11月10日前,由校团委根据评选条件,审核相关候选人材料,通过审核后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3、投票。11月20日前,通过网络发布正式候选人信息,进行公开投票宣传。
4、评审。11月20日前,由校团委组织相关评委,对正式候选人结合公开投票结果进行评分,确定“感动校园年度十大人物”获奖建议名单。
5、颁奖。由校团委对建议名单公示后,报学校领导审定,进行发文表彰。
五、各学院候选人名额分配
学院 |
名额 |
学院 |
名额 |
研究生学院 |
2 |
护理学院 |
2 |
第一临床学院
(南山学院) |
3 |
基础学院 |
2 |
第二临床学院 |
4 |
药学院 |
2 |
第三临床学院 |
3 |
金域检验学院 |
2 |
公共卫生学院 |
2 |
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2 |
口腔医学院 |
2 |
国际教育学院 |
1 |
卫生管理学院 |
3 |
|
|
合计 |
30 |
六、注意事项
各单位按照《评选细则》(附件1)规定,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组织候选人填写好《推荐表》(附件2)。
11月6日(周四)前,将纸质版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统一打包,文件名为“学院名称+年度人物推荐”。纸质版交到校学生会秘书部(番禺校区师生活动中心2301室)。
附件:
1.2014年广州医科大学“感动校园”年度十大人物评选细则
2.2014年广州医科大学“感动校园”年度人物推荐表
共青团广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4年10月28日
(联系人:校学生会主席 徐谅,邮箱:guangyimishuchu@126.com)
附件1
2014年广州医科大学“感动校园”年度十大人物评选细则
(一)年度领袖人物:从广州医科大学2014年度“十佳学生干部”中产生,各单位不用推荐。
(二)年度自强人物:面对贫困、疾患、残障、自然灾难等各种艰难境遇或挫折,能够不畏艰难、自信乐观、积极应对,通过自己的努力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三)年度志愿人物:奉献自我,服务社会,不求名利,积极帮助身边的弱势人群,积极为推动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社会公共事业提供志愿服务,在各级志愿工作中表现出色。
(四)年度道德风尚人物:树立正确荣辱观,积极倡导社会道德,通过自己的行动,在助人为乐,舍身救人等有利于维护社会道德风尚方面起到较强模范作用,并为维护社会道德做出贡献。
(五)年度博学人物:博学多才,追求知识,在校学习成绩优秀,在校级以上综合知识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在校期间在著名学术机构或学术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对某些综合学科做出突出贡献者。
(六)年度科技人物:在科学研究方面通过自身刻苦钻研,克服科研历程的层层险阻,最终取得优秀成果,其科研成果对所在研究领域,有巨大深远的影响。
(七)年度环保人物:环保意识强烈,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环保活动,宣传环保知识,能长期坚持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开始,把环保融入生活中,能够在校园甚至是社会上营造绿色环保的和谐氛围,让更多的人参与环保事业,对环保事业做出贡献。
(八)年度艺术人物:在高水平艺术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艺术创作、艺术评论、艺术演出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其作品、事迹在校园、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力,并获得市级或以上奖项。
(九)年度体育人物:热爱体育运动并时刻坚持奥林匹克精神。在体育竞技方面通过自身刻苦,勤于练习,在省级或国家级比赛上获表彰,并对体育活动以及体育文化传播工作做出贡献。
(十)年度创业人物: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有较为突出的能力,以及结合自身专业特点积极开展自主创业活动,并创造一定社会价值,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附件2
2014年度广州医科大学“感动校园”年度 人物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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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
照片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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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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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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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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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学金、
相关奖励情况 |
(3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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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1000字以内,可在背面书写):
本人签名确认:
年 月 日 |
所在学院
团委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所在学院
学生办(科)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学校
团委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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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请控制在一张A4纸的双面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