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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感动南粤校园”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5


各二级学院学生办(科)、团委:
    根据团省委、省学联通知要求,通过对大学生先进典型的深入挖掘、广泛评选和大力宣传、表彰,集中展现当代南粤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标杆。结合我校实际,秉承“厚德修身、博学致远”的校训要求,发扬“艰苦创业、脚踏实地、开拓进取”的广医人精神,现决定开展2012年度“感动南粤校园”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从未受过处分;
2、学习成绩优良,从未出现挂科现象;
3、符合相关要求,曾获广州医学院校内或校外表彰及荣誉称号。
1)年度道德风尚人物:树立正确荣辱观,积极倡导社会道德,通过自己的行动,在助人为乐,舍身救人等有利于维护社会道德风尚方面起到较强模范作用,并为维护社会道德做出贡献。
2)年度自强人物:面对贫困、疾患、残障、自然灾难等各种艰难境遇或挫折,能够不畏艰难、自信乐观 、积极应对,通过自己的努力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3)年度志愿人物:奉献自我,服务社会,不求名利,积极帮助身边的弱势人群,积极为推动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社会公共事业提供志愿服务,在各级志愿工作中表现出色。
4)年度领袖人物:作为学生组织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责任心强,为集体和同学们的利益无私奉献、忘我工作,通过自身人格魅力赢得组织或社会的认同和尊重,为同学们提供服务与便利,为集体赢得荣誉。
5)年度博学人物:博学多才,追求知识,在校学习成绩优秀,在校级以上综合知识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在校期间在著名学术机构或学术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对某些综合学科做出突出贡献者。
6)年度科技人物:在科学研究方面通过自身刻苦钻研,克服科研历程的层层险阻,最终取得优秀成果,其科研成果对所在研究领域,有巨大深远的影响。
7)年度环保人物:环保意识强烈,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环保活动,宣传环保知识,能长期坚持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开始,把环保融入生活中,能够在校园甚至是社会上营造绿色环保的和谐氛围,让更多的人参与环保事业,对环保事业做出贡献。
8)年度艺术人物:在高水平艺术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艺术创作、艺术评论、艺术演出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其作品、事迹在校园、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力。
9)年度体育人物:热爱体育运动并时刻坚持奥林匹克精神。在体育竞技方面通过自身刻苦,勤于练习,多次在省级或国家级比赛上屡获殊荣,并对体育活动以及体育文化传播工作做出贡献。
10)年度创业人物: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有较为突出的能力,以及结合自身专业特点积极开展自主创业活动,并创造一定社会价值,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评选办法:
1、申报。11月20前,各二级学院团委根据评选条件,各学院最多推荐3名学生,且同一类只推荐1名候选人,填写好《申报表》交到校团委汇总。
2、初评。11月22日前,由团委根据评选条件审核相关候选人材料,通过审核后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3、公开投票。11月26日前,通过学校学生会征集同学们对候选人的意见。
4、评审。11月30日前,由团委结合公开投票结果确定2012年度“感动南粤校园”大学生年度人物建议名单。
5、公示。由团委公示建议名单3天后报学校领导确定,进行表彰。
 
 
                                    学校团委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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