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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1


各基层团组织:
    根据上级团委有关做好团费收缴工作的要求,现将我校2012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费缴交标准
2012年的团费收缴标准为:有工资收入团员每人每月应缴团费3元,无工资收入团员每人每月应缴团费0.5元。(2012年进校的新生和教职工团员只需缴纳9、10、11、12月的团费)
各单位向校团委上缴团费数额为本单位应收团费总数的50%。
    二、团费缴交方式
    各单位缴交团费时,应将团费汇入(划账)到学校财务处账户(开户行:广发行江南西支行,户名:广州医学院,帐号:101006516010004368),注意汇款(划账)时,付款人全称一栏务必要填写缴费团组织全称(共青团广州医学院XXX委员会)。缴费后,各单位将进账单复印件传真或交到校团委,并保存好收费单第一联,以方便届时登记和核查。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团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把其作为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加强团员管理,增强团员意识的一件大事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团费收缴管理工作。        
    请各单位参照团员人数统计表(附件1),根据团员变动情况,做好团费统计工作,在2012年12月28日(周五)前交齐团费,并将2012年度团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单位团委公章交到学校团委。
    联系人:吴老师,电话/传真:81340606
 
附件:
   

       共青团广州医学院委员会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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