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直属团总支:
根据上级团委有关文件要求,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团中央十七届二中全会、团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团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意识和组织意识,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学校团委决定在全市各基层团组织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请各基层团组织要在“教评”的基础上,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好2013年度广州医科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各级团组织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学习教育、个人总结、民主评议、团籍注册的步骤认真开展“教评”。通过“教评”不断提高团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励广大团员在学校发展中展现新形象、新作为、新创造,努力推动我校共青团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学校各级团组织在“教评”工作结束时,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对下属基层团组织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有无活动的方案和总结;二是学习、实践教育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时间是否有保证;三是每位团员是否填写好《团员评议表》;四是团员证注册是否符合要求;五是本单位、本系统的外来工团员是否有纳入“教评”活动范围等。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要形成书面的“工作总结”(1000字以内),《201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基本情况调查表》、各级优秀推荐表(一式两份)及本单位推荐名单汇总表填写完整上报学校团委,具体名单电子版随同材料一起上交。
三、学校团委将表彰2013年度各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并授予证书。学校各级团组织要按照本单位(系统)的推荐名额分配数,认真做好各级优秀共青团员的申报工作。被推荐的优秀团员入团时间原则上在2013年4月30日前,且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86年4月以后生),原则上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得推荐。
4月4日前完成市级各类奖项的材料报送,含:申报表格、事迹材料、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学校团委,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联系邮箱。4月14日前完成校级各类奖项的材料报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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