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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5—2016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相关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7


  
 
广医大团〔2016〕 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52016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相关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精神、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团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团市委十五届一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团员青年的政治意识和组织意识,进一步提升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团广州市委《关于认真做好2015-2016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相关推荐工作的通知》(团穗字〔20164号),校团委决定开展2015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做好20152016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直属团组织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学习教育、个人总结、民主评议、团籍注册的步骤认真开展“教育评议”活动。通过活动不断提高团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励团员青年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展现新作为,努力推动学校共青团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规范开展,及时总结。各直属团组织在“教育评议”工作结束时,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对下属基层团组织的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有无活动的方案和总结;学习、实践教育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时间是否有保证;每位团员是否填写好《团员评议表》;团员证注册是否符合要求;本单位、本系统的外来工团员是否有纳入“教育评议”活动范围等。经检查落实后,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如实填写《2015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基本情况调查表》并报学校团委。
三、民主推优,公开公正。各直属团组织要按照本单位(系统)的推荐名额分配数和推荐条件,认真做好相关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工作(推荐条件和名额分配数见附件)。被推荐的优秀团员入团时间原则上在2015430日前,且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885月以后出生);被推荐的优秀团支部书记所在团支部的“智慧团建”团员激活率不低于80%
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细致填写附件中的相关材料,并于418日(周一)前,将校级表彰推荐表格和事迹材料纸质版(纸质版以word版附件为准,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送学校团委,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指定邮箱。
逾期未报或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2015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基本情况调查表
      2.2015年度广州医科大学团员评议表
 
      3.2015-2016年度各级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4.2015-2016年度广州医科大学先进团委申报表
      5.2015-2016年度广州医科大学优秀团支部推荐
      6.2015-2016年度广州医科大学优秀团干部推荐表
      7.2015-2016广州医科大学优秀团支部书记推荐表
      8.2015-2016年度广州医科大学优秀团员推荐表
     
                            共青团广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647
 
联系人:秦凯;联系电话:37103500;邮箱:77476769@qq.com

附件3
2015-2016年度团员评议先进集体和个人
推荐名额分配表
   类 别
单 位
广州市
优秀团员
学校
优秀团支部
学校
优秀团干部
学校
优秀团支部书记
学校
优秀团员
校级学生组织
10
1
14
3
35
教职工团总支
1
1
4
1
10
研究生院
1
1
4
1
10
第一临床学院
1
4
14
8
30
第二临床学院
1
3
12
9
35
第三临床学院
1
3
10
6
25
第五临床学院
1
1
2
1
5
口腔医学院
1
1
2
2
5
卫生管理学院
1
2
10
5
15
基础学院
1
1
4
3
10
公共卫生学院
1
1
4
3
10
护理学院
1
2
10
4
25
药学院
1
1
2
2
5
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1
9
18
9
50
金域检验学院
1
2
4
3
10
附属第一医院
1
2
6
1
15
附属第二医院
1
2
6
1
15
附属第三医院
1
1
4
1
10
附属第四医院
1
1
3
1
4
附属第五医院
1
1
3
1
8
附属肿瘤医院
1
1
2
1
8
附属口腔医院
1
1
1
1
5
附属三院北院
1
1
1
1
5
合计
32
43
140
68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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