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学院团组织、各学生组织: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现决定开展广州医科大学“2019-2020年度红旗学生分会”、“十佳学生干部”评选活动。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参评工作,在2020年10月30日(周五)前,将电子版的推荐表、事迹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版提交到学校学生会办公室1301。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2020学年度“红旗学生分会”评选办法
2、2019-2020学年度“十佳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3、广州医科大学“十佳学生干部”推荐表
共青团广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广州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19日
(联系人:秦凯,江梓楠;电话:37103500;邮箱:guangyidamishubu@126.com)
附件1
2019-2020学年度“红旗学生分会”
评选办法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秉承“厚德修身、博学致远”的校训要求,发扬“艰苦创业、脚踏实地、开拓进取”的广医人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度“红旗学生分会”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我校各学院学生分会,包括:南山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第三临床学院、口腔医学院、第五临床学院、基础医学院、卫生管理学院、护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金域检验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第六临床学院、儿科学院、精神卫生学院、市一临床学院、中西医临床学院等。
三、评选时间安排
1、申报。10月30日前,各学院学生分会按照要求报送材料。
2、互评。11月1日前,由校学生会根据评选办法,组织各学院代表审核材料、互评。
3、投票。11月7日前,发布信息,进行公开投票宣传。
4、评审。11月13日(初定)晚上,由校团委组织相关评委,对入围单位进行评分,确定“红旗学生分会”(标兵)获奖建议名单。
5、颁奖。由校团委对“红旗学生分会”(标兵)获奖推荐名单公示后,会同相关部门报学校领导审定,进行发文表彰。
完成时间 |
工作项目 |
地点 |
10月30日(周五) |
评选资料审核 |
三楼会议室(2302) |
11月1日(周日) |
组织互评 |
演艺厅 |
11月7日(周六) |
风采视频汇总 |
线上完成 |
11月12日 |
线上投票 |
线上完成 |
11月13日(周五) |
答辩会 |
图书馆报告厅 |
四、评分标准
评选模块 (占比) |
项目 |
分值 |
资料审核(40%) |
1.【工作总结】书面总结2019-2020学年度工作情况(1000字以内)一篇,有指导老师的书面意见。 |
10 |
2.【领导重视】学院领导、老师参加活动情况,2分/次。 |
10 |
3.【组织建设】每年按期换届,培训有序,各岗位人员充足,有通讯录。 |
10 |
4.【学风建设】学生干部挂科“扣分”,学生分会主席团干部挂科每人每科扣2分,学生分会其他干部挂科每人每科扣1分。 |
15 |
5.【平台建设】将校级学生干部作为学院综测评分项目,加5分;按校级学生干部占学院总人数比的排名加分,前三名分别加“5、4、3分” |
10 |
6.【活动效果】院级活动每个1分,校级活动每个2分;学术科技类活动院级每个2分,校级每个3分。同一项活动不重复加分。(15分封顶) |
15 |
7.【宣传报道】每月微信排行榜“加分”,前三名分别加“3、2、1分” |
10 |
8.【青马工程】积极参加校级青马工程,每位优秀学员加3分,合格学员加1分,同一位学员加分不可叠加(20分封顶) |
20 |
9.【科技创新】(额外加分)学院作品荣获“挑战杯”省赛奖项“加分”。 金奖加10分,银奖加7分,铜奖加4分,优胜奖加2分。(加分封顶50分) |
|
10.【取消资格】如出现因学院活动导致学校声誉受损,由校团委、校学生委员会研究后酌情扣分,直至取消该学院学生分会本年度评选资格。 |
|
视频、 答辩(40%) |
【视频】主题:青春心向党,金秋颂英雄。 要求:时长不超过5分钟,不少于3 分钟。内容围绕主题,反映本学院的学生活动特色,引导学院学生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 |
60 |
【答辩】由评委根据资料、视频提问,限时3分钟。 |
40 |
组织互评 (10%) |
各学院派一名代表参加,依次进行3分钟述职演讲,并回答其他学院代表的提问,各自评分后算出人均得分。 |
100 |
公众投票 (10%) |
得票数占学院人数百分比,不超过60%不得分,超过60%的得1分,70%的得2分,80%的得3分,90%的得5分,100%的得7分。百分比最高的学院额外加3分。 |
10 |
注;“资料审核”、“视频、答辩”、“互评”分数皆为原始分,计入总分时将乘以总体占比。
附件2
2019-2020学年度“十佳学生干部”
评选办法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按照学校以“培养具有人文情怀、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秉承“厚德修身、博学致远”的校训要求,发扬“艰苦创业、脚踏实地、开拓进取”的广医人精神,根据《广州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关于修订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的通知》(广医大学【2013】8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度广州医科大学“十佳学生干部”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从未受过处分;
2.学习成绩优良,从未出现挂科现象,自担任学生干部以来每学年均获学校三等以上奖学金;
3.热心为同学服务,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曾获广州医科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广州医科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及其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但未获过“十佳学生干部”称号。
二、评选办法:
1.申报。10月30日前,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数选出候选人,并按规定时间将填写好的《申报表》交到校学生会汇总。
2.初评。10月31日前,由主办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审核相关候选人材料,通过审核后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3.公开投票。11月2日前,通过“易班”系统组织投票,征集同学们对候选人的意见。
4.评审。11月9日前,由学生处、校团委组织相关老师对正式候选人进行答辩式考核评分。并结合公开投票结果确定“十佳学生干部”建议名单。
5.公示。由校团委将“十佳学生干部”建议名单公示3天后报学校领导确定,进行表彰。
超出本办法规定情况时,由学校团委负责解释。
2019-2020学年度“十佳学生干部”各单位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学校学生会 |
1人 |
研究生院 |
1人 |
学校团委各学生部门 |
1人 |
南山学院 |
1人 |
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
1人 |
第一临床学院 |
1人 |
学校学生媒体工作联合会 |
1人 |
第二临床学院 |
1人 |
学校学生艺术团 |
1人 |
第三临床学院 |
1人 |
学校学生科技协会 |
1人 |
口腔医学院 |
1人 |
学生勤工兼职协会 |
1人 |
第五临床学院 |
1人 |
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 |
1人 |
基础医学院 |
1人 |
学校红十字会学生理事会 |
1人 |
公共卫生学院 |
1人 |
易班工作站 |
1人 |
卫生管理学院 |
1人 |
|
|
护理学院 |
1人 |
|
|
药学院 |
1人 |
|
|
金域检验学院 |
1人 |
|
|
第六临床学院、儿科学院、精神卫生学院、市一医院临床学院 |
1人 |
|
|
生命科学学院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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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临床学院 |
1人 |
合计 |
26人 |
附件3
广州医科大学“十佳学生干部”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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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
照片 |
政治面貌 |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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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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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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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学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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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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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 获奖情况 |
本人签名确认: 年 月 日 |
所在学院 团委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所在学院 学生办(科)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学校 团委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学校 学生工作处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本表格用一张A4纸打印,主要事迹超出部分写在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