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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2021-2022年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通知

编辑:王琳     发布时间:2021-12-15

学校各学生社团、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党〔2020〕13号)、《中共广州医科大学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的通知》(广医大党办〔2020〕5 号)、《广州医科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广医大发〔2020〕164号),为做好我校2021-2022年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聘任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社团指导师工作要求

(一)聘任时间: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

(二)具体工作要求:在聘任期内(寒、暑假除外),指导教师每周指导社团学生负责人开展常规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学生社团成员代表会议,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社团全体成员活动。集合疫情防控需要可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但要保留会议照片、会议记录、活动报道等材料作为工作考核依据。

、社团指导聘任条件

(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应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务,具有奉献精神,关爱学生成长。

(二)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的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

(三)原则上每名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同一个聘期内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

竞聘安排

(一)自愿申请。凡符合条件,且自愿申报担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同志(含申请续聘),可以按指引填写《广州医科大学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登记表》。

(二)审核资格。相关人员在2021年12月17日(周五)前,将填写好的《广州医科大学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学校团委gzhmutw@gzhmu.edu.cn,盖章后的纸质版,交至学校团委综合科办公室(番禺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205-1)。

(三)公布结果。根据有关规定,由学校团委评选,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复核后予以公示,报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审批后,发文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医科大学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登记表

共青团广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2021年12月14日

(联系人:王老师,37103500)

附件.

广州医科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登记表

  编号:                                      填写日期:2021年  

学生社团名称


指导教师姓名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别


学历(学位)


 称


所在单位及职务


常用联系方式

手机:  微信号:          电子邮箱:

聘任时间

202112月  至202212

指导教师简介

(叙述本人从事学生社团工作情况、所取得成绩,限500字以内,可写在背面)







指导老师本人

意见


(签字)

 月  日

所指导学生社团学生负责人意见






(签章)

 月  日

所在单位

负责人意见






(签章)

 月  日

学校团委

意见






(签章)

 月  日

学校党委

学生工作部意见






(签章)

 月  日

注:本表请控制在一张A4纸的双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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