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从全国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10]36号)以及团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从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团粤联发[2010]56号)要求,校团委经学校党委领导批准,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发布选派干部信息,积极选拔、推荐工作经验比较丰富、工作能力相对较强的干部。经自荐和民主推举,基础学院顾思阳同志光荣成为我省首批赴县级团委挂职干部之一。根据团省委统一安排,该同志将于2月23日赴广西省玉林市容县团县委挂职一年。 2月22日中午,学校组织部何朝辉部长、基础学院马宁芳副院长、基础学院办公室章喜明主任、校团委曾王兴副书记在学校食堂举行了简单的欢送仪式。

|